DAILY PAGEANT
评审章程:评价范围公开,禁止事项同样公开
评审章程的重点不是制造复杂分数,而是明确哪些表现会被观察、哪些标准不可使用、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。页面不编造评委姓名、评分比例或分数,也不把身体特征与价值判断绑定。
ARTICLE I
舞台表现与镜头表达
舞台表现观察节奏、空间、稳定度和临场判断;镜头表达关注动作、表情、距离、光线适应和画面意识。两者都强调表达是否清楚、是否与主题一致。
评价不要求统一风格,也不会因为个体外貌差异直接形成高低判断。
ARTICLE II
主题理解与造型完成度
主题理解关注参与者是否抓住任务核心、是否能把限制条件转化为表达;造型完成度关注服装、色彩、妆发、配饰和场景的整体关系。
禁止把服装暴露程度、体重、肤色、民族、婚姻情况、残障情况或其他身体特征作为歧视性评价依据。
ARTICLE III
现场适应、沟通协作与职业素养
现场适应包括面对变化时的判断、调整和安全意识;沟通协作包括尊重他人、确认信息和清楚表达;职业素养还包括守时、准备、资料真实性与边界意识。
拒绝危险动作、越界接触或不安全安排,不应被视为不配合。恰当识别风险本身属于职业能力。
ARTICLE IV
综合表现、禁止事项与异议说明
综合表现需要结合多个维度判断,不通过星级、网络票数、付费投票或单一外貌标准决定。页面不会出现虚构分数、评委名单和评分比例。
若参与者认为记录有误或规则被错误适用,可按公示与服务流程提出说明。异议处理应围绕事实和记录进行,不以公开羞辱或网络围攻代替正式复核。